|
最新消息 江苏将从2026年1月1日起 在无锡、苏州、南通、泰州、宿迁 5个设区市开展 医保线上购药试点 据了解,试点的第三方平台由江苏省医保局组织遴选并公布入选名单,各试点市医保局在入选名单中选择1家或多家作为本地区试点的第三方平台。 01哪些平台可刷医保线上购药?根据要求,试点的第三方平台要符合《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药品网络销售管理规定,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凭证》,具有省级医保线上购药操作经验。同时,要具备实名认证、人脸识别、交易风控等技术能力并配备必要的软硬件设施,可以顺畅接入医保信息系统,支持线上购药医保实时结算和购药全流程监管,并做好网络和数据安全工作。 线下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具备以下条件,可申请医保线上购药试点并用个人账户资金结算药品费用: (一)自申请医保线上购药之日起近1年内未出现因违法违规被市场监督管理或医疗保障部门行政处罚记录。 (二)配备必要的软硬件设施,接入医保信息系统,及时维护药品“进销存”数据,支持线上购药医保实时结算和购药全流程监管,并做好网络和数据安全工作。 (三)制定医保线上购药相关管理制度,严格按规定进行线上售药,留存配送记录及用户签收信息备查。 (四)做好追溯码采集上传工作,药店发货的药品,均需按照医保部门管理要求完成追溯码上传,切实做到“应扫尽扫”。 (五)线上销售价格应与线下销售价格基本一致。 (六)上一季度的医保药品量价比较指数不高于当年度设区市全市监测值。 (七)遵守互联网销售药品规定,遵守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 此外,需要提醒的是:此次试点的药品限于非处方药品(OTC),处方药品以及医疗器械暂不纳入试点。试点期间,医保线上购药仅限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支付,不支持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相关支付规定,按照零售药店医保个人账户线下支付的相关规定执行,参保患者线上购药时发生的药品配送费等非药品费用,医保不予支付。医保个人账户线上支付的费用,由医保部门与其对应的线下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按规定结算。 来源:人民网江苏、江苏新闻、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