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南通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一批人事任免议案。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人员名单 (2025年5月27日南通市第十六届 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杨东杰同志为南通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免去其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任命徐栋华同志为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南通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张爱萍同志为南通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南通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施平同志为南通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景迅同志南通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职务。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人员名单 (2025年5月27日南通市第十六届 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潘德峰同志为南通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李平同志南通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人员名单 (2025年5月27日南通市第十六届 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张娟娟同志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谭松平同志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张瑜同志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批准辞职人员名单 (2025年5月27日南通市第十六届 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批准潘德峰同志辞去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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