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学登记预告
符合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转学条件,计划今年秋季学期转入我市学校的儿童,由监护人于8月5日至9日,携带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要求附后),到户籍地或务工地所在学校预约登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学校将根据学额情况并报市教体局批准,确定是否接受转学。学校无法安排转学的,拟转入城区的儿童由市教体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额的学校,拟转入区镇的儿童由区镇教育管理服务中心统筹安排。 具体要求请关注各学校公告!
海安市教育体育局 2024年7月25日
城区学校转学申报材料
户籍房产类: 本市城区户口簿、房产证、学生素质报告书。
创业类: 本市城区居住证、营业执照、纳税或免税证明、至少两名员工的企业社保证明(6个月以上)、学生素质报告书。
务工类: 本市城区居住证、用工合同、企业缴纳的社保(12个月以上)、学生素质报告书。
非城区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来 源:海安教体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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