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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参加审验的驾驶人有以下几类01 1. 持有AB类准驾车型驾驶证,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于本记分周期审验。 2. 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 3.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发生责任交通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 4. 校车驾驶人。
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内容021、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处理情况; 2、身体条件情况; 3、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及记满12分后参加学习和考试情况。
审验学习有两种模式:网络教育和现场教育03
01网络教育
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1至8(含)分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可选择“网络教育”在线学习。 操作步骤 “交管12123”手机APP →登录账号→更多→业务中心→学习教育业务→驾驶人审验→网络教育。
办理须知 审验网络学习形式包括课件学习和审验测试,课件学习包括视频课件和文档课件,其中审验测试每天学时最多计入60分钟。学习过程中系统不定时抓拍学习照片。审验网络学习学时不少于3小时,最多可连续累计3天学时(每天至少1小时),通过审核后,视为完成学习。 02现场教育
属于以下情形的驾驶人,只能参加现场审验教育: 1.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9至11(含)分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 2.校车驾驶人; 3.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驾驶人。 办理须知 “交管12123”手机APP→登录账号→更多→业务中心→学习教育业务→驾驶人审验→预约现场教育。 温馨提示 参加现场教育时,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到预约地点按时参加。对于扰乱课堂秩序、无故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上、中途离场超过15分钟或者无故离开课堂两次以上等情形的,取消本次现场教育。 对于未完成的现场学习场次,可以直接取消预约。取消成功后,可以重新预约未完成的现场学习。
温馨提醒
1、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审验时还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记忆力、判断力、反应力等能力测试。 2、校车驾驶人办理审验还须进行驾驶人体检(体检报告6个月内有效)。 3、办理驾驶证审验业务申请时,请确保自己的驾驶证涉及违法、交通事故等已处理完毕,否则将导致驾驶证审验业务受理失败。 来源:海安公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