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出行高峰、人员流动密集为预防事故海安交警聚焦重点路段、重点车辆严查超员载客交通违法行为近期查获多起典型案例现公开曝光警示全体交通参与者
4月5日,高新区中队在西园大道查获一辆超员的小型越野客车。该小型越野客车核载5人,实载6人,民警进行了现场教育,并依法处罚,责令驾驶人当场消除违法状态。
4月6日,大公中队在大公镇区查获一辆超员的小型普通客车。该小型普通客车核载7人,实载8人,民警进行了现场教育,并依法处罚,责令驾驶人当场消除违法状态。
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载客车辆超员记分划分标准: 1、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 (1)超员未达20%,记6分; (2)超员20%以上(含20%),记12分。 2、七座以上的载客汽车 (1)超员20%以上(含20%)未达到50%,记6分; (2)超员50%以上(含50%)未达到100%,记9分; (3)超员100%以上(含100%),记12分。 3、七座以下的载客汽车 (1)超员20%以上(含20%)未达到50%,记3分; (2)超员50%以上(含50%)未达到100%,记6分; (3)超员100%以上(含100%),记12分。
超员车的危害质量越大,惯性越强,这是基本的物理常识。超员车辆因载重大惯性强,其制动距离也会相应变长,危险性也随之增大。而如果是严重超员,更是容易发生爆胎、制动失灵、转向失控、侧翻等意外。
超员还会加重事故严重程度。在车上,“安全带、座椅、车身”为乘客提供了有效安全防护。但是对超员乘客来说,他们没有安全带的防护,后两级防护基本失效。因此,在大多数的交通环境下,超员乘客均暴露在伤亡风险中,他们不仅更容易受到伤害,而且受到的伤害将会更严重。此外,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自燃等意外情况,车辆超员给乘客逃生、抢救伤员带来了极大困难。
来源:海安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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