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30日,我省2026届困难高校毕业生可申领1500元一次性求职补贴。 PART.01哪些同学可以申领? 江苏省内高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毕业学年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截至申请日期尚未就业创业。 同时毕业生在毕业学年内满足以下任一身份: 1.零就业家庭毕业生; 2.防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 3.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 4.残疾毕业生; 5.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 6.特困人员毕业生。 PART.02 补贴额度 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标准为1500元/人,统一发放到本人社会保障卡。 每人只可享受一次。如在专科、本科、硕士阶段已申领过一次性求职补贴(原求职创业补贴),升学后不能重复享受。 PART.03 申领渠道 毕业生可登录“江苏省人社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或“江苏智慧人社”App,进入“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进行申领。 01网办大厅
02“江苏智慧人社”App 申报流程参照网办大厅。
03系统开放时间: 毕业学年上学期9月1日—9月30日 毕业学年下学期5月1日—5月31日 上学期9月份未能及时申报的,在下学期5月份还有一次申报机会,逾期不再受理。 PART.04 所需材料 以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残疾、防返贫监测对象家庭这4个人员类型进行申报的,将通过大数据比对。符合相应人员身份的,无需另外提供证明材料,可直接进行申报;若系统无法自动核实,毕业生可按照下列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零就业家庭毕业生: 零就业家庭基本信息打印(复印)件,并加盖零就业家庭认定地县区级以上人社部门公章,2025年9月1日起开具的有效。 防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 全国防止返贫监测系统家庭基本信息打印(复印)件,并加盖县区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公章,2025年9月1日起开具的有效。 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 本人享受低保待遇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公章,2025年9月1日起开具的有效。 残疾毕业生: 本人有效期内的残疾证原件。 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 需上传本人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原件,贷款期限需覆盖毕业学年。以2026届一次性求职补贴为例,贷款合同时间须覆盖2025-2026学年,如果是一次性签约多年助学贷款的生源地贷款合同,还需提供毕业学年助学贷款的放款或到款记录。 特困人员毕业生: 民政部门发放有效期内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原件。 以上证明材料需明确标注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特别提醒! 求职创业补贴将统一发放到毕业生的江苏省社会保障卡中,请大家申请补贴前,确认已申领了江苏省第三代社会保障卡,且已在发卡银行激活金融功能。如非三代社保卡或未激活银行卡金融功能的,将会影响补贴发放。 个人可登录“江苏智慧人社”APP,找到“社会保障卡”点击“社保卡信息查询”,核对“银行类型”、“银行账号”,并查询卡的“金融状态”。 来源:江苏人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