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江苏省人社厅发布 关于2025年国庆期间 有关社会保险经办期的公告 具体如下 ↓↓↓ 关于2025年国庆期间 有关社会保险经办期的公告 根据国家2025年国庆假日安排,为保证各地业务有序开展,经研究,现将2025年国庆期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经办期明确如下: 一、10月1日至10月8日国庆假日期间业务暂停受理。 二、将10月9日调整为申报期,网上服务、柜面业务正常开展;10月10日至11日为结算期,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0月9日至10日为结算期。
来源: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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