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关于印发〈 海安市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信用信息评价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海城委办〔2022〕16号)规定,经各物业服务企业申报、区镇街道初核、城管局复核,现将我市2024年度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评价情况予以通报: 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评价结果将作为城管局实施分类监管以及业主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前期物业管理项目招投标、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评等活动的重要依据。各物业公司要结合信用信息得分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治,切实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和水平。 来源:海城驿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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