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零距离-佳佳 于 2024-8-9 11:21 编辑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的监督管理要求,严防违法违规活动,筑牢生态安全边界,近日,海安生态环境局召开了全市生态空间管控区监督管理专题培训会。本次培训邀请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朱敏博士主讲,海安市水利局、资源规划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各区镇以及涉及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的行政村相关负责同志等90余人参加培训。
朱敏从生态保护红线与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的定义、政策解读、管控要求、监督管理评估和管控区域调整要求等内容展开详细讲解,并以鲜活案例阐述了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内禁止和允许开展的生产活动,强调了管控区域内日常监管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和重点环节,指导大家细化落实相关监督管理措施,防范违法违规占用管控区的行为发生。
海安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杨晓燕对本次培训进行了总结,针对以往巡查发现的问题作了分析,并就做好生态管控区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思想上要高度重视 当前,国家、省、市对生态保护工作提出了较高的要求。生态破坏、违规占用等问题往往发生在工作一线,各区镇及相关行政村要把生态空间管控区监督管理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严防各类违法违规开发活动。要主动与自然资源部门沟通衔接,掌握辖区内生态管控空间的分布情况,做到心中有图、心中有底。 二、监管上要从严从实 各相关部门、区镇要严把准入审核关,涉及生态红线、生态空间管控区的人类活动要严格准入论证,充分衔接主管部门意见,确保项目准入符合要求。要落实常态化巡查制度,形成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内项目清单、问题清单,对于确实存在问题的点位,要及时反馈主管部门,并明确整改主体、整改措施、整改时限。 三、行动上要形成合力 针对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内不同类型保护区域,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发现识别、移交问题线索,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整改闭环,并开展年度自评。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健全各司其职、相互协作的联动执法机制,定期对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内问题线索、整改情况进行检查、抽查,着力提高监管质效。属地区镇、村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生态红线、生态空间管控区纳入日常网格化巡查范围,及时发现并主动移送问题线索。 海安生态环境局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严格落实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的监督管理制度,坚决遏制各类违法侵占行为,确保“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切实维护生态安全。
来源:南通生态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