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零距离-小高 于 2024-8-5 10:35 编辑
“呀!黄灯要变红灯了!” “诶!红灯,但是没车!” 当你抱有这种想法时事故一触即发
当天11时59分许,在城山路青年路路口,管某驾驶机动车抢黄灯通行,与闯红灯通过路口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自行车骑行者刘某受伤。 2024年7月29日
当天6时34分许,在虹桥路姚港路路口,陆某驾驶机动车抢黄灯通行,与闯红灯通过路口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自行车骑行者王某受伤。 接到报警后
交警二大队立即前往事故现场 开展人员救助和事故勘查等工作
目前,交警部门已对两起事故做出认定:
当事人管某驾驶机动车通过路口时(抢黄灯)疏于观察未确保安全负事故同等责任,当事人刘某驾驶电动车通过路口(闯红灯)未按交通信号灯通行负事故同等责任。 当事人陆某驾驶机动车通过路口时(抢黄灯)疏于观察未确保安全负事故同等责任,当事人王某驾驶电动车通过路口(闯红灯)未按交通信号灯通行负事故同等责任。 宁停三分,不抢一秒 希望大家不要因一时之快 而给自己及家人的安全带来隐患 欲速则不达 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二大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