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登记对象 符合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转学条件,计划今年秋季学期转入我市学校就读的儿童少年。 二、登记时间 转学儿童少年监护人于8月5日至7日,携带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城区学校转学申报材料及要求附后),到我市房产、户籍或务工地所在学校预约登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登记说明 登记学校将根据学额情况并报市教体局批准,确定是否接受转学。学校无法安排转学的,城区由市教体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额的学校,区镇由各区镇教育管理服务中心统筹安排。 四、结果告知 转学安排结果将于8月12日前通过“海安教体发布”或登记学校反馈给转学儿童少年监护人。 【城区学校转学申报材料及要求】
参见“海安教体发布”6月10日发布的《海安市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市教体局咨询电话:88922012、88916223、88971831。
来源:海安教体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