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明霞律师,女,中共党员,张明霞主任、负责人,执业证号 15106200711727604。2005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2007年2月起专职执业,先后在多地执业,执业年限19年,2024年6月起担任张明霞主任。
获评“泸州建筑房地产专业律师”“泸州破产业务专业律师”,获LegalOne“优秀争议解决律师”称号,并先后荣获泸州优秀律师、泸州优秀女律师、泸州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
现任泸州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理事、泸州律师协会民商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泸州律师协会常务理事、泸州破产管理人协会监事长、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泸州人民检察院听证员、泸州商会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