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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小班招收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之间出生(满三周岁)、实际在我市居住的幼儿。 初中招收应届小学毕业生。 招生条件 (一)城区公办学校 (1)入学儿童与其监护人(父母至少一人)在相应施教区内同一户籍; 2.入学城南实验小学本部、实验小学本部、明道小学本部需满足下列条件: 3.入学城南实验中学、紫石中学、新通扬河实验中学(海陵中学北校区)、海师附小本部、高新区实验小学(城南实小西校区)、第二实验幼儿园本部、第三实验幼儿园尚府分园、七星湖幼儿园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2)入学儿童监护人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相应学校施教区(服务区)有住房; 4.入学城区其他学校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2)入学儿童监护人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相应学校施教区(服务区)有住房; 非城区公办学校入学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2.入学儿童监护人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相应学校施教区(服务区)有住房; 我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或房产,以及非本市户籍但其监护人在本市创业、务工(须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适龄儿童。 招生办法 1.公办学校入学 (2)网上初审; (4)公示录取名单; 凭单位社保或居住证入学,主要依据入学儿童监护人创业务工地址或居住证地址,兼顾区域内学校布局、规模、招生计划,均衡统筹安排至学位有空余的学校。城区入学由市教体局统一组织;非城区入学由区镇教育管理服务中心在区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施。 2.民办学校入学 “我的海安”APP拟于2026年6月22日上午9:00开放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网上报名。报名办法由各生源学校或招生学校负责培训指导。 相关说明 (二)房屋产权证是指入学儿童监护人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持有的普通住房的全部产权,且载明为住宅用途。商业用房、商住房、仅有部分产权的自住房、自主交易的小产权房、车库等不作为入学依据。居民的合法自建房、城市更新安置房视同“享有完全产权”,须提供建房报告、城市更新征收协议等凭证材料。 (四)公租房或集体户口居住的无房户子女,父母和子女户口必须同在公租房或集体户口内,并提供公租房使用权证或集体户口本(证明)、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监护人双方无房证明和一年以上的水电费发票。 (六)新通扬河生态区(隆安北路以东、通榆北路以西、连申运河以南、新通扬河以北)范围内原住居民或新购买商品房居民适龄幼儿就读该区域内康乃迩、人才路、爱蒙、通瑞四所民办幼儿园,给予不高于公办园保育费收费标准的学位补助。 (八)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对象入学以及市少体校招生按有关规定执行。 特别提醒:入学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监护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并列入失信名单。秋季开学后市教体局将组织入学资料复核。 日程安排 (二)网上填报入学信息(6月22日至25日)。 (四)现场审核按房产、户口入学信息(6月28日至29日)。 (六)公示入学名单(7月3日)。 以上时间安排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可作必要调整。 市教体局招生咨询电话:88922012、88916223、88971831 市教体局招生监督举报电话:88910134 2026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施教区(服务区) 小学 2.开发区实验小学(城南实小东校区):长江路、黄海大道、通榆路、通扬河以西合围区域;城东镇五坝村、刘缺村、界墩村、立发桥村、七星湖社区(东海大道以北)区域。黄海大道、东海大道、立新河、通扬河以西合围区域,设为与南屏小学的公共施教区。 4.高新区实验小学(城南实小西校区):长江路、东海大道、如海河、永安路合围区域。东海大道以南原海南乡区域。安平路、东海大道、永安路、小焦港河合围区域,设为与城南实小本部的公共施教区。 6.凤山小学(实验小学北校区):黄河路、新通扬河、通海河、通榆河合围区域。桃李名筑小区、桃源里小区,设为与明道小学本部的公共施教区。新通扬河、通扬河、紫石路、凤山路合围区域,设为与明道小学本部、海师附小的公共施教区。凤山南路、通榆路、新通扬河、人民东路合围区域,设为与海师附小的公共施教区。 8.丹凤小学(明道小学北校区):新通扬河、黄河路、隆安路、通海河合围区域;黄河路以北、通榆河以西原海北乡区域。 1.城南实验中学:通扬河、通榆路、长江路以南至海安如皋交界合围区域;通榆路、小焦港河、长江路、高庄路合围区域;通榆路、永安路、高庄路、东海大道合围区域;通榆路、如海河、东海大道以南至海安如皋交界合围区域。 3.紫石中学:黄河路、新通扬河、通海河、通榆路合围区域;新通扬河、老通扬河、中坝路、通榆路合围区域;老通扬河以南、以西,长江路、宁海路合围区域;通榆路以东、老通扬河以北的高新区区域;凤山村、海北村、新丰村。新通扬河、黄河路、通海河、丹凤路合围区域及老通扬河、新通扬河、中坝路、如海河合围区域,设为与新通扬河实验中学(海陵中学北校区)的公共施教区。 1.第一实验幼儿园本部:洋港河、通榆路、老通扬河、海光路合围区域(含通榆路以东,通扬河以南、以西、长江路以北高新区区域);紫石路、凤山路、新华路、老通扬河合围区域。 闸东分园:如海河、中坝路、新通扬河、老通扬河合围区域。 安平东路分园:洋港河、通榆路、海光路、黄海大道合围区域。 南屏分园:小焦港河以东、宁海路以西、高庄路以南至海安如皋交界区域;宁海路以东、通榆路以西、东海大道至海安如皋交界区域;通榆路以东、通扬河以西、栟茶运河至海安如皋交界区域(含银杏花苑)。 尚府分园:永安路、小焦港河、安平路、黄海大道合围区域。永安路、小焦港河、长江路、安平路合围区域,设为与御府分园、长江路幼儿园本部的公共服务区。 4.长江路幼儿园本部:如海河、永安路、曙光路、长江路区域;如海河、隆安路、长江路、安平路合围区域;隆安路、永安路、长江路、红光河合围区域。如海河、永安路、老通扬河、曙光路合围区域,设为与第二实验幼儿园本部的公共服务区。永安路、小焦港河、长江路、安平路合围区域,设为与第三实验幼儿园尚府分园、御府分园的公共服务区。 城南分园:永安路、中坝路、黄海大道、高庄路合围区域。 恒源分园:凤山路、通榆路、新通扬河、老通扬河合围区域,凤山村14、15组,教师新村,凤凰府邸,通榆路以东、老通扬河以北高新区区域。 6.高新区实验幼儿园:如海河、永安路、黄海大道、东海大道合围区域;如海河、隆安路、安平路、黄海大道合围区域(其中万达海之星小区设为与第三实验幼儿园御府分园的公共服务区);永安路、小焦港河、高庄路、东海大道合围区域。 7.七星湖园:通榆路、通扬河、长江路、栟茶河合围区域(含开屏村3组、5组和银杏花苑)。通榆路以东,通扬河以南、以西、长江路以北城东镇区域,设为与城东镇立发幼儿园的公共服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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