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查看: 125|回复: 1

网友反映:一伙流动会销人员,疑似在曲塘镇及周边针对农村老年人进行虚假宣传...

[复制链接]

网友反映:一伙流动会销人员,疑似在曲塘镇及周边针对农村老年人进行虚假宣传...

发表于 2026-9-22 11:40:46 只看大图 阅读模式 倒序浏览
125 1 查看全部

为更好地听民声、纳民智、解民忧,走深走实线上群众路线,共同推进海安社会治理成效再上新台阶,海安市委、市政府开设“海心安·民生服务直通车”互动平台,诚邀广大市民共同参与海安社会治理,及时发现身边问题,并将信息通过“海安发布”“我的海安”APP进行提交。我们会将您的信息第一时间转交到相关部门、区镇街道,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向您反馈。

现将“海心安·民生服务直通车”平台截至2026年9月21日部分来信办理情况予以公布:

1

投诉一伙流动会销人员,疑似在曲塘镇及周边针对农村老年人进行虚假宣传,销售某品牌净水器。事情经过:这些人通过下乡发传单、大巴接送老人、免费赠送鸡蛋等小礼品的方式,召集老年人参加现场讲座。现场做水质实验制造恐慌,夸大自来水危害,虚假宣传这款净水器产出的水具有养生、调理身体等功效。对外宣称净水器免费,只收取2980元滤芯费用,下单赠送该品牌电陶炉、电压力锅等。

诉求时间:2026-09-14
派单时间:2026-09-14(海安市公安局、海安市市场监管局、曲塘镇)
签收时间:2026-09-14(海安市公安局、海安市市场监管局、曲塘镇)
答复时间:2026-09-18(海安市公安局、海安市市场监管局、曲塘镇)
田,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答复如下:

曲塘派出所已依规开展线索核查,暂未发现违法行为,如在后期核查中发现存在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处置。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海安市公安局
2026年9月18日


田,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答复如下:

我局经核查,目前这些人在韩徐村及周边进行接送,接到东台市三仓附近参加讲座,在海安并无固定经营场所及经营行为,上述情况已告知您,建议您向实际经营所在地相关部门反映。如有疑问,可致电:0513-88603890。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海安市市场监管局
2026年9月18日


田,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答复如下:

由于您反映的销售人员流动性较大,经常到各村对老人进行宣传,我镇网格员在日常巡查中每次发现均已报警,同时对本村居民进行现场防诈宣传,同时也希望家属能及时做好劝阻工作,多方共同配合,确保家中老人不再上当受骗。如有疑问,可致电曲塘镇网格办:0513-88609000。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曲塘镇
2026年9月18日
2
七七八八

金麟甲第花园5号楼下,一只白色狗一直在入户门口狂叫,扰民严重,路过行人被追赶,存在隐患。

诉求时间:2026-09-17
派单时间:2026-09-17(海安保安公司)
签收时间:2026-09-17(海安保安公司)
答复时间:2026-09-20(海安保安公司)
七七八八,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答复如下:

捕犬队已到现场巡查,未发现流浪犬。经过与小区物业了解,您所说的白色犬只为5号楼一单元201所饲养。捕犬队把处置情况反馈给了您。如有疑问,可致电:18012286652。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海安保安公司
2026年9月20日
3

小区燃气表到期,需要换新,被告知免费换装新的燃气表的同时必须加装燃气自闭阀。请问:①不加装燃气自闭阀只换新表是否可以。②如果不换表,后期对我的燃气充气是否有数量限制或者就不给我充。

诉求时间:2026-09-09
派单时间:2026-09-09(海安新奥燃气)
签收时间:2026-09-09(海安新奥燃气)
答复时间:2026-09-18(海安新奥燃气)
徐,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答复如下:

已告知您,燃气表使用10年需配合我司换表,且需加装灶具端自闭阀,自闭阀用户可选择自行购买,我司人员上门安装。根据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577-2012膜式燃气表检定规程》规定,以天然气为介质的燃气表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规定,燃气表作为用于贸易结算和安全防护的计量器具,被列入强制检定目录,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根据海燃安专委办〔2020〕5号文件关于大力推进燃气用户户内燃气设施隐患整改的通知,第三条、加强燃气表具的管理:对于故障表或燃气表到期拒不更换的用户,可对该用户采取暂时停止供气的措施,并报告燃气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55009-2021)第6.1.9条强制性规定,家庭用户管道应设置“燃气自闭阀”,当管道压力或流量异常时自动切断供气。该装置用户可自行购买安装,也可选用我公司产品。对于现有未安装用户,根据海安市燃气安全专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燃气用户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海燃安专委办〔2023〕6号)要求,我公司正按计划推进存量用户安装工作,加快实现全覆盖。为了方便用户,我公司在入户服务时备有检测合格的专用材料供选择,服务人员会主动出示收费价目表,列明产品名称/型号和价格,经用户确认后方可安装。完工后,收费明细将在工单详细列示,经用户签字确认后收取费用。我公司延伸服务收费标准已在营业厅、企业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公示。我公司严格要求服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须明确告知用户材料可自备,严禁强卖强买。用户自备材料的,可自行委托第三方进行安装但需我公司人员现场监护,安装后进行安全检查;也可以委托我公司安装并支付相应服务费。对用户自备材料,我公司将核验产品合规证,双方确认并签署安全协议后进行后续流程。后续我公司将持续强化服务能力提升,坚守安全与服务双底线,实现客户满意度的持续提升。如有疑问,可致电:0513-80128880。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海安新奥燃气
2026年9月18日
4
噜噜

长宏水岸南外墙原来画了框的,现在停车一直停到马路顶头,甚至有的车子车头已经到马路上了。这样停车已经严重影响下桥拐弯进去的车辆,桥下靠南边也总会停车挡掉一半马路。

诉求时间:2026-09-14
派单时间:2026-09-14(海安市公安局交管大队)
签收时间:2026-09-14(海安市公安局交管大队)
答复时间:2026-09-18(海安市公安局交管大队)
噜噜,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答复如下:

您反馈的应该是大桥下北侧路段,施划了部分停车泊位,但路口并未施划停车泊位,前期群众有举报停放路口的机动车辆影响通行视线,中队安排人员实地查看,确有发现部分车辆未按规定停放在机动车泊位内,已安排人员对违停车辆进行贴单管理,将继续强化对此处的巡查频次,加强管理。如有疑问,可致电交管城区中队:0513-88813528。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海安市公安局交管大队
2026年9月18日
5
天蓝蓝

万达地面停车场入口,强行要占用入口通道出去导致地面停车场入口堵塞不下十辆车,涉事车主拒不倒车从正常出口出,关窗户不解决。

诉求时间:2026-09-01
派单时间:2026-09-01(海安市城管局、高新区)
签收时间:2026-09-01(海安市城管局、海安街道)
申请退回:2026-09-03(海安市城管局:此非小区物业管理区域,关于恶意堵塞的问题,建议转公安部门处理。)
答复时间:2026-09-18(海安街道)
天蓝蓝,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答复如下:

已督促物业加强停车场出入口值守巡查,高峰期增派安保人员维持通行秩序,及时制止逆向、抢行占道等不文明通行行为,在停车场入口、出口位置完善提示标识,明确入口只进不出,引导车主规范进出,如后续再次出现恶意堵路、拒不配合管理、严重扰乱公共通行秩序的情况,建议诉求人第一时间报警处置,保障停车场正常通行。如有疑问,可致电平桥村:0513-80685289。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海安街道
2026年9月18日
6
苏中一民

金阳花园小区中间干道一批香樟树,自腰斩式修剪后,少数住户,不知出于种地还是其他私心,一长枝条,就残忍铲除,十几棵大树干,或枯或残或将枯。破坏公产,影响小区形象。

诉求时间:2026-09-14
派单时间:2026-09-14(海安市城管局、高新区)
签收时间:2026-09-14(海安市城管局、海安街道)
答复时间:2026-09-18(海安市城管局、海安街道)
苏中一民,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答复如下:

香樟树修剪后爆出新枝新芽期间,有业主擅自破坏新枝新芽,但您未能提供具体行为人的相关信息,社区亦未掌握相关线索。后期我局将联合社区加强小区内巡查监管,并在小区内开展宣传教育,告知居民不得擅自修剪、砍伐或破坏树木枝丫。后续如您掌握相关线索,可联系我局执法人员赴现场及时处置。如有疑问,可致电:0513-88906152。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海安市城管局
2026年9月18日


苏中一民,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答复如下:

金阳花园小区目前无物业由小区居民进行自治管理,前期有居民反映小区内树木过于茂盛生长过高、遮挡阳光并有枯枝断落的现象,存在安全隐患,多数居民要求修剪小区树木,社区遂协助联系工人进行了修剪。您反映的情况为:香樟树修剪后爆出新枝新芽期间,有业主擅自破坏新枝新芽,前期社区人员在群里得到信息后也起到现场,但没有看到破坏新枝新芽的人。针对该事项,后期城管局联合社区将加强小区内巡查监管,并在小区内开展宣传教育,告知居民不得擅自修剪、砍伐或破坏树木枝丫。后续如您掌握相关线索,可联系城管局执法人员赴现场,社区配合对相关人员及时处置。如有疑问,可致电二里社区:0513-88162966。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海安街道
2026年9月18日
7
一一

2025年7月4日,7月31日,本人分别以单价280元,单价240元的价格购买了12节健身私教课,共24节课6240元。截至目前使用了16节课,由于该教练离职,本人要求退还剩余8节课的费用,健身房工作人员以无法退费只能转办成年卡为由拒绝。购买此课程时,并未和我说明无法退费。

诉求时间:2026-09-12
派单时间:2026-09-12(海安市市场监管局、海安市教体局)
签收时间:2026-09-12(海安市市场监管局、海安市教体局)
答复时间:2026-09-16(海安市市场监管局、海安市教体局)
一一,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答复如下:

经教体局工作人员电话沟通联系,该门店负责人确认,此前门店已跟您沟通协商过,您表示同意将剩余课程转为年卡处理。门店据此已向总部申请并已获得同意,但在换卡手续办理过程中,您又表示反悔,要求退款。目前,门店负责人暂不同意退款。鉴于双方此前已就换卡事宜达成一致,且门店已完成相关申请流程,建议您可以继续与该门店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建议您依据双方协议通过司法途径依法维权,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预付消费有风险,充值办卡需谨慎。如有疑问,可致电教体局:0513-88965002。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海安市市场监管局
海安市教体局
2026年9月16日
8
朱先生

这个房号的铺子空着,据说是国资的产业,我想租赁,请问怎么联系?

640?wx_fmt=png#imgIndex=22
诉求时间:2026-09-15
派单时间:2026-09-15(开发区)
签收时间:2026-09-15(开发区)
答复时间:2026-09-20(开发区)
朱先生,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答复如下:

工作人员已在第一时间电话联系您并告知相关政策,您表示理解。根据您拍摄的图片,该空铺产权为开发区管委会所有,规划用途为托儿所。根据《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要求,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挪作他用。如有疑问,可致电:0513-88919812。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开发区
2026年9月20日
9
洋蛮河网友

城东镇洋蛮河花苑5-108西边路上,移动公司的井盖凹陷,影响人员和汽车行驶安全。

诉求时间:2026-09-05
派单时间:2026-09-05(海安移动公司)
签收时间:2026-09-05(海安移动公司)
答复时间:2026-09-16(海安移动公司)
洋蛮河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答复如下:

我公司于2026年9月17日安排人员至现场处理完成,给您带来不便深感抱歉。如有疑问,可致电移动公司:0513-68109199。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640?wx_fmt=png#imgIndex=28
海安移动公司
2026年9月16日
10

我从老坝港坐车回海安,家里奶奶弄了两只活鸡,装在蛇皮袋里,上车过程中司机未询问,坐了四站过后,司机询问蛇皮袋里装的是什么,我说是鸡,她说不能带活禽,便让我下车,下车点并不是站台。上车前司机未询问告知,显眼位置并无张贴公交车禁止携带目录,后我线上搜索了海安市公交禁止携带目录,也无明确规定不可携带活禽。

诉求时间:2026-09-15
派单时间:2026-09-15(海安市交运局)
签收时间:2026-09-15(海安市交运局)
答复时间:2026-09-18(海安市交运局)
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客运车辆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及《城市公共汽车乘车守则》等法律法规规定:严禁携带活禽、活畜、猫狗等活体乘坐城市公交车;公交公司在车厢内张贴的《旅客乘车须知》中明确提示:上车后注意安全,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易碎、易腐蚀、易污染、宠物、活禽、危害他人安全的物品乘车。同时,根据集团公司的规章制度,海安公交全体驾驶员应加强对乘客携带危险品、违禁品的检查,以提升乘车环境的舒适度和安全感。恳请乘客理解并支持我们的工作。如有疑问,可致电海安飞鹤公交公司:0513-88936295。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海安市交运局
2026年9月18日
11
家长

昨天在央视新闻看到我们海安高中的很多高三学生中午都可以躺着睡觉了,这是个非常大的改善,对学生特别好,海中的高三学生也可以躺着睡觉了,请问海中的高一和高二学生什么时候能用上可躺式座椅?现在每天趴着睡对颈椎非常不好,而且中午休息太重要了,晚上的睡眠时间太少。

诉求时间:2026-09-09
派单时间:2026-09-09(海安市教体局)
签收时间:2026-09-09(海安市教体局)
答复时间:2026-09-16(海安市教体局)
家长,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答复如下:

目前可躺式座椅在高三年级部分班级试点投放使用,后续学校将结合学校教室空间条件等实际情况开展综合研判,如后续有相关明确安排,会及时对外告知。如有疑问,可致电海安高级中学:0513-88826048。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海安市教体局
2026年9月16日
12
iuiu

9月15日早上7点38分左右,黄河路与丹凤路红绿灯出现问题,由西往东边开一直是红灯,等了十分钟,才好走。

诉求时间:2026-09-15
派单时间:2026-09-15(海安市公安局交管大队)
签收时间:2026-09-15(海安市公安局交管大队)
答复时间:2026-09-20(海安市公安局交管大队)
iuiu,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答复如下:

经核实,因学校有活动,该时段有学生行经黄河路与丹凤路路口,为保障通行秩序,特对该路口交通信号灯进行人工干预,随后立即恢复交通信号灯正常放行。如有疑问,可致电交管大队科技中队:0513-88969509。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海安市公安局交管大队
2026年9月20日
13
三思而行

每次下班的时候从晓星大道往黄海东路右转时排队很长,原因是直行绿灯亮时右转亮红灯,当东西向绿灯亮时由于车辆太多,所以虽然是绿灯但是基本也走不了几辆车,也就是下班高峰期时基本只靠两边左转绿灯时通行。

诉求时间:2026-09-15
派单时间:2026-09-15(海安市公安局交管大队)
签收时间:2026-09-15(海安市公安局交管大队)
答复时间:2026-09-20(海安市公安局交管大队)
三思而行,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答复如下:

我中队将结合视频巡检和实地踏勘方式对立发大道与晓星大道交叉口交通管理秩序进行观察,并根据车辆实际通行情况对信号灯进行优化调整。如有疑问,可致电交管大队科技中队:0513-88969509。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海安市公安局交管大队
2026年9月20日
14

小区电动车违停,海安相关部门有处理计划么?邻市已经在推进。

诉求时间:2026-09-10
派单时间:2026-09-10(海安市城管局、海安市消防救援大队)
签收时间:2026-09-10(海安市城管局、海安市消防救援大队)
答复时间:2026-09-16(海安市城管局、海安市消防救援大队)
陆,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答复如下:

邻市如有好的做法,我局将在消防部门牵头下参与观摩学习,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消防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如有疑问,可致电:0513-80680313。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海安市城管局
2026年9月16日


陆,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答复如下:

近期,海安市消委办转发了南通《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示的函》和《关于持续严防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强化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并每周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夜查,要求各区镇、街道一并每周开展夜查。如有疑问,可致电:0513-88869000。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海安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6年9月16日
15
徐女士

南莫镇某超市长期占用隔壁防洪排涝站,堆放货物及装修材料,导致排涝不及时,多次引发大河臭水漫上南莫镇人民东路。

诉求时间:2026-09-10
派单时间:2026-09-10(南莫镇)
签收时间:2026-09-10(南莫镇)
答复时间:2026-09-17(南莫镇)
徐女士,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答复如下:

已经当面和您儿子说明情况。该处排涝站内堆放的杂物,近两日将清理到位。今后会加强管理,杜绝此类情况发生。如有疑问,可致电兴南村:0513-88476626。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南莫镇
2026年9月17日
16
业主

物业对凤凰城B区地库临停收费是否合规? 收费是依据什么来执行?此公示是否征集全体业主投票通过?

诉求时间:2026-09-13
派单时间:2026-09-13(海安市城管局、高新区)
签收时间:2026-09-13(海安市城管局、海安街道)
答复时间:2026-09-16(海安市城管局、海安街道)
业主,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答复如下:

经了解,该小区实行临时停车收费的车位为开发建设单位未出售车位,收费标准已公示。如发现违规收费行为,您可向价格主管部门投诉举报。如有疑问,可致电:0513-80680290。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海安市城管局
2026年9月16日


业主,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答复如下:

经了解,本次拟开放的50个临时车位,属于开发商尚未销售产权车位,仅用于业主访客、送货车辆临时停放,不占用人防车位。停放区域为地库指定区块,车位位置、数量、管理规则将统一在小区公告栏进行公示。停车收费依据《关于明确海安市普通住宅小区汽车停放费相关问题的通知》文件执行,相关方案前期物业工作人员已至政务大厅、政府大楼咨询。如您仍有疑问,可至社区或物业服务中心现场进一步沟通,社区已督促物业及时做好相关解答工作。如有疑问,可致电镇南社区:0513-88162963。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海安街道
2026年9月16日
17
GH

我是光华附近居民,每次早上接送小孩经过胡集农贸市场总是通行困难,路边农户占道经营。其次光华花苑至胡青桥红绿灯处道路凹凸不平。希望有关部门予以重视,一方面改善道路情况,另一方面加强引导农户规范摆摊,不占道经营。

诉求时间:2026-09-11
派单时间:2026-09-11(高新区)
签收时间:2026-09-11(胡集街道)
答复时间:2026-09-17(胡集街道)
GH,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答复如下:

已将此路段纳入近期维修计划。关于路边农户占道经营问题,我单位协调城管、交警、村委会工作人员加强巡查管理,必要时开展集中整治,减少交通高峰时段占道经营现象。如有疑问,可致电胡集街道建设办:0513-81802079。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胡集街道
2026年9月17日
18
吉先生

本人系海安市弘润小区业主,有一住户饲养的犬只,多次在我车库门口随地排便。犬只外出未牵绳、无项圈,犬主不清理粪便。我已多次向物业反馈并提交证据,但物业从未上门劝阻、未加强车库区域巡查,未尽公共秩序维护义务,违规行为反复发生。

诉求时间:2026-09-12
派单时间:2026-09-12(海安市公安局)
签收时间:2026-09-12(海安市公安局)
答复时间:2026-09-16(海安市公安局)
吉先生,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答复如下:

公安局城东派出所通过现场核查方式已办理,民警已对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并宣讲《南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后续将联合物业加强监督,承办民警已将工作开展情况和您详细沟通。如有疑问,可致电城东派出所:15358715110。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海安市公安局
2026年9月16日
来源:海安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

28

主题

631

回帖

1633

积分

论坛网友

积分
1633
米小拉 发表于 昨天 11:46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北美地区
我是来刷分的,嘿嘿
游客~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