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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佳节临近,为切实筑牢节日食品安全防线,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及上级关于双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你点我抽他检”模式,开展元旦热销食品专项抽检。本次抽检合格率达99.6%,各类食品总体质量安全状况良好。 本次专项抽检结合节日消费特点,通过微信公众号开设投票专题,邀请市民参与投票,共同选出重点抽检对象。在抽样场所方面,侧重选取商超、车站周边等节日期间人流量较大的场所;在抽检品种上,以节日热销预包装食品为核心,涵盖饮料、酒类、炒货食品等19类产品,累计完成251批次样品抽检;在检验项目上,重点检测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等问题。本次抽检共检出1批次不合格样品(样品名称:散称山芋粉丝;不合格检验项目:柠檬黄)。 针对本次抽检发现的不合格样品,我局已督促属地监管部门开展核查处置,切实守护好节日期间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我局将持续强化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品种开展常态化抽检与风险排查,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依法从严处置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节日饮食安全。 消费提示:选购食品牢记以下要点 一、选购食品要看好包装和标签 选购预包装食品及散装食品时,应仔细查看食品标签上的生产日期、贮存条件、保质期等关键信息,确保食品在保质期内,不要购买标签不规范或无标签的食品。购买前,需仔细检查食品包装是否存在破损、发霉、胀袋、漏气等情况。购买畜禽肉时,要注意查看“两证”“两章”。购买冷鲜肉、酸奶、速冻食品等需冷藏冷冻的食品时,要留意销售环境的温度,若未达到贮存和销售要求的温度,则不要购买。同时,还应关注散装食品的容器或外包装上的标签信息,确保能从标签上获取明确且易于理解的内容。 二、购买食用农产品请关注食用农产品公示信息 关注食用农产品信息,食用农产品信息包括食用农产品的名称、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的名称或者姓名等,产地应当具体到县(市、区);对保质期有要求的,应当标注保质期;保质期与贮存条件有关的,应当予以标明。进口食用农产品包装或者标签应当符合我国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并以中文载明原产国(地区),以及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进口鲜冻肉类产品的外包装上应当以中文标明规格、产地、目的地、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等内容。分装销售的进口食用农产品在包装上保留原进口食用农产品全部信息以及分装企业、分装时间、地点、保质期等信息。 三、选购保健食品要注意看清小蓝帽 选购保健食品要认清认准包装上的“小蓝帽”标志,依据其功能有针对性选择并按照标签说明书要求食用。切记保健食品是食品,不是药品,不能代替药物预防和治疗疾病。固体饮料、代用茶、压片糖果、其他配制酒等普通食品,不具有保健功能,不能作为保健食品食用。对夸大食用效果的广告要提高警惕。 四、科学理性消费 购物前列好购物清单,合理规划、适量购物,避免因贪图便宜盲目下单,造成冲动消费和不必要消费。尽量选择信誉度高,认可度高的正规商家购买商品。选购商品要注重实用性和崇尚简约,自觉抵制豪华包装以及过度包装的商品。 五、注意保留消费凭证 消费者在消费时要注意保留发票、微信截图等消费凭证,如与商家出现消费纠纷,可与商家先行协商解决,协商无果可以拨打12315、12345投诉电话,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来源:海安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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