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布了江苏省第五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典型案例,南通某印染有限公司偷排废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入选全省典型案例。这是海安局办理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连续第五年入选全省典型案例,位于全省县区之首,充分彰显了“海安经验”的示范标杆作用。会上,省厅专题推介的“海安样板”,以制度创新为笔、以实干担当为墨,绘就了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的生动画卷,成为全省可复制、可推广的靓丽名片。
一 案件基本情况
1.基本案情 2020年12月9日,南通市海安生态环境局对江苏某印染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因废水处理设施老化,操作工将污泥和废水混合物排放至应急池,上述混合物通过水泵被排放至窖井中,并漫溢到废水站北侧空地,造成外部环境污染。 南通市海安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开展“一案双查”的同时,依据海安市执法司法联动机制将案件线索移送给市检察院,并指导企业开展修复。后经评估,此次污染事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近44万元。海安市人民检察院根据违法行为的持续时间及危害情况,建议尽快开展损害赔偿磋商。
2.磋商修复 在磋商过程中,该公司因经营不善进入破产程序。经债权人会议表决及法院裁定,破产管理人按普通债权支付了近36万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同时市检察院主动搭建协商平台,检察官、法官、破产管理人共同围绕"如何既保障环境修复,又给企业留出生机"展开讨论。经过多轮磋商,最终该公司按磋商共识支付了剩余赔偿费用,实现百分百清偿。
二 经验与启示
聚合司法力量 护航环境债权足额清偿
01 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未全额清偿的司法实践中,我们凭借精准的法理分析,援引具有代表性的司法判例,多次与法院及破产管理人展开专业、深入的沟通交流。以司法的权威性与专业性,突破生态赔偿困境,为类似案件树立起环境债权优先受偿的典型示范。
搭建协同治理矩阵 赋能破产企业绿色蝶变
02 针对破产企业环保设施老化、污染处理工艺落后等突出问题,我们围绕企业所在园区清洁生产国家试点工作,提出36条整改建议助力企业提标改造,实现绿色新生。该项试点工作获生态环境部认可。
革新资金运用模式 织就生态修复多元网络
03 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地下水进行精细检测,以严谨科学的数据精准评估修复成果,确保达成预定修复目标。同时,在检察机关的见证下,生态环境局与属地政府签订赔偿费用使用协议,专款专用于生态修复基地建设、补植复绿、普法宣传,让每一分生态修复资金都能精准发力、高效运用。 来源:南通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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