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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安市房屋安全鉴定从业人员申报南通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专家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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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安市房屋安全鉴定从业人员申报南通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专家库的通知

发表于 2024-12-11 10:05:21 只看大图 阅读模式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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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房屋安全专业人才技术指导和服务咨询作用,进一步提升房屋安全鉴定技术水平,南通市住建局向全市征集既有房屋安全鉴定专家库组成人员,现将海安地区申报人须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政治站位高,客观公正、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理论素养。

(二)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10年以上房屋安全鉴定相关工作经历,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在行业中具备一定知名度。

(三)能够深入现场和胜任政策咨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评优评审、检查调查等工作。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实践经验特别丰富、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突出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四)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五)工作地点在海安市。

二、申报程序

(一)申请人应填写《房屋安全鉴定专家登记表》(详见附件),签署个人承诺,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海安市住建局。

(二)海安市住建局组织对本地区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推荐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报送南通市住建局。

(三)南通市住建局组织对推荐的人员名单进行研究审定,对符合条件拟列入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专家库的人选,在南通市住建局网站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人选,由南通市住建局正式公布,任期三年。

三、有关要求

(一)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时,在职人员须经所在单位推荐,若所在单位为分支机构,须经法人单位审查确认后,由分支机构或法人单位向海安市住建局申报(不得多头申报);退休人员可直接向海安市住建局申报。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要重视专家推荐工作,对推荐人员的房屋安全鉴定相关工作经历及佐证材料要严格把关。

(三)申报人员请于2024年12月15日前将房屋安全鉴定专家登记表,身份证、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报送海安市住建局。

联系人:张传启,联系电话:0513-88892508,地址:海安市中坝南路12号。


附件:房屋安全鉴定专家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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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10日

来源:大美海安 匠心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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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者 发表于 2024-12-11 10:48:40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学习了,不错,讲的太有道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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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牙 发表于 2024-12-11 11:13:41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不错不错,很好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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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风思雨 发表于 2024-12-11 11:39:01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瑞典
学习了,不错,讲的太有道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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