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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某化工厂疑似夜间偷排有毒气体,其气味刺鼻,反映多次后仍出现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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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某化工厂疑似夜间偷排有毒气体,其气味刺鼻,反映多次后仍出现此情况…

发表于 2024-9-26 10:06:38 只看大图 阅读模式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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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听民声、纳民智、解民忧,走深走实线上群众路线,共同推进海安社会治理成效再上新台阶,海安市委、市政府开设“海心安·民生服务直通车”互动平台,诚邀广大市民共同参与海安社会治理,及时发现身边问题,并将信息通过“海安发布”“我的海安”APP进行提交。我们会将您的信息第一时间转交到相关部门、区镇街道,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向您反馈。

现将“海心安·民生服务直通车”平台截止2024年9月25日部分来信办理情况予以公布:

01
违法违规行为一视同仁

因店门口非机动车道常有汽车违停故摆放锥桶,今日执勤辅警上门处理要求收掉锥桶,本人对处理方式与结果没有异议,当即收回所摆放锥桶。同时提出疑问,即这条街并非我一家摆放锥桶,对于违法违规行为,执勤人员为何不一视同仁一并处理?现请处理违停难题,并要求其辅警端正工作态度,对违法违规行为做到一视同仁一并处理,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诉求时间:2024-09-19

派发时间:2024-09-19(海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签收时间:2024-09-19(海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答复时间:2024-09-24(海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违法违规行为一视同仁,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答复如下:

9月19日下午中队又安排人员到现场查看,发现您仍将锥桶摆放在非机动车道内,影响其它正常行驶的车辆行驶。中队执勤人员再次提醒您不得用锥桶占用道路影响通行,另外您所反映的其它摆放锥桶的情况,与您所说的不一致。其它锥桶摆放是因为机动车停放在车位内,店家放在车位一侧,防止非机动车碰到机动车车身。因为您所在店面的隔壁和对面路面上均施划了停车位,允许车辆停放。也再三提醒您,不得再用锥桶占用非机动车道。如有疑问,可致电城区交警中队:0513-88813528。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海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4年9月24日
02
阳光明媚的日子

恒联路这路段灯已经不亮了好几天,这路段是联发集团员工上下班必经之路,来来往往车辆也很多,没有路灯很不安全,而且现在的小汽车、大货车都违规开大灯(远光灯)特别多,包括不开转向灯也特别多,还烦请相关部门维修。



诉求时间:2024-09-22
派发时间:2024-09-23(高新区、开发区)
签收时间:2024-09-23(开发区建设局、孙庄街道建环部)
申请退回:2024-09-24(开发区建设局:经现场踏勘,该处非我区管辖范围,请转高新区答复。)
答复时间:2024-09-25(孙庄街道建环部)

阳光明媚的日子,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答复如下:

孙庄街道接到诉求后立即到现场勘察,并已进行维修。目前孙庄段面已修复。如有疑问,可致电孙庄街道办事处:0513-88686810。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孙庄街道建环部
2024年9月23日
03

吕先生

曲塘镇西侧老328国道、新328国道以及章工路交叉口东侧路边积水污泥遍地,已将整个非机动车道占据,电动车溅水,行人无法通行。晴天一身灰,雨天溅泥水。此地北侧原本是锦塘商务酒店在建工地,但工程貌似施工也停下来,工地出口带出的泥浆延伸到公路上,打12345至今毫无进展。


诉求时间:2024-09-19

派发时间:2024-09-19(曲塘镇)
签收时间:2024-09-19(曲塘镇)
答复时间:2024-09-24(曲塘镇)
吕先生,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答复如下:

曲塘镇建设工作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已与甲方取得联系,要求其用遮阳网覆盖裸土并对路面进行冲洗,目前已完成整改。如有疑问,可致电曲塘镇建设工作办公室:15051229142。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曲塘镇
2024年9月24日
04
丁先生

328国道杨庄村十八组段十字路口,东西长约1公里路灯长时间不亮,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因为此十字路口经常是电动车南北向穿行328国道,给东西向机动车行驶带来视觉障碍,易造成交通事故。


诉求时间:2024-09-20

派发时间:2024-09-21(李堡镇、海安市城建集团)
签收时间:2024-09-23(海安市城建集团)
              2024-09-23(李堡镇)
申请退回:2024-09-23(海安市城建集团:328国道李堡段路灯应由属地政府管护,不属于辉海照明公司管护范围。)
答复时间:2024-09-24(李堡镇)


丁先生,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答复如下:

建设工作办公室已联系维修人员近期到现场维修。如有疑问,可致电李堡镇建设工作办公室:13615226786。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李堡镇
2024年9月24日
05

李堡曹园小学大门西侧道路长期被村民倾倒杂物、垃圾,严重影响环境卫生及学生通行安全。





诉求时间:2024-09-22

派发时间:2024-09-23(李堡镇)
签收时间:2024-09-23(李堡镇曹园村)
答复时间:2024-09-24(李堡镇曹园村)

徐,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答复如下:

我村第一时间联系保洁员,对杂物和垃圾进行了清理。后期我村也会加强监管力度,安排专门人员每天对此场地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欢迎广大村民监督。如有疑问,可致电曹园村:15051223148。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李堡镇曹园村
2024年9月24日
06
王先生

李城线s弯处,李堡和西场交界,西场段面,杂草丛生,影响驾驶员的视线。



诉求时间:2024-09-15

派发时间:2024-09-15(开发区)
签收时间:2024-09-15(西场办事处新立村)
答复时间:2024-09-20(西场办事处新立村)
重新派发:2024-09-20(答复不合规,重派开发区)
申请延期:2024-09-20(开发区)
答复时间:2024-09-24(西场办事处新立村)


王先生,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答复如下:

我村居已组织人员进行集中清理。如有疑问,可致电新立村:18912401103。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西场办事处新立村
2024年9月24日
07
卜先生

韩徐花苑篮球场变成农民晒谷场,稍微挪他们的东西就要抢篮球不让打,说场地是他们的,他们想怎么样就怎么样,请有关部门干预一下,留一半给想锻炼的人。


诉求时间:2024-09-22

派发时间:2024-09-22(开发区)
签收时间:2024-09-23(开晟集团)
答复时间:2024-09-24(开晟集团)
卜先生,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答复如下:

韩徐花苑为农民安置房小区,晾晒农作物为季节性现象,韩徐花苑物业服务中心已安排人员至现场与业主沟通,严禁在篮球场晾晒堆放农作物,后期物业将协同村、办事处等单位加强巡查管控。如有疑问,可致电韩徐花苑物业服务中心:0513-88931631。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海安开晟集团
2024年9月24日
08
悠然自得

韩洋小区87栋三单元,配电表那面墙一直严重漏水,无人问津。每到下雨天,从顶楼一直贯穿到一楼配电箱,现在雨水渗过墙体漏到居民家里,顺着开关插座,一直渗水。更主要这面墙外面是整个单元的配电箱,里面是居民厨房插座,水电接触会造成事故。


诉求时间:2024-09-20

派发时间:2024-09-23(开发区)
签收时间:2024-09-23(开晟集团)
答复时间:2024-09-24(开晟集团)


悠然自得,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答复如下:

韩洋花苑物业服务中心安排人员至现场查看,并出具工程维修单,后期由维修队现场勘察,如属于公共平台漏水,将尽快维修。如有疑问,可致电韩洋花苑物业:0513-88931631。




海安开晟集团
2024年9月24日
09
一个文明的海安人

这次回老家,一进小区让人十分吃惊,紫石花苑小区大门口垃圾桶直接放小区大门口,有些垃圾还直接丢地上,走路路过臭气冲天。进入小区,发现有些业主自己把政府种植的已经长得非常大的绿茵大树砍得只有一个光秃秃的树干。业主自己把种的绿植全部砍了种菜,而一些自己种的桃树、枇杷树都长到路中间了,影响了开车都不会有人去管。



诉求时间:2024-09-22

派发时间:2024-09-22(高新区)
签收时间:2024-09-23(海穗集团)
答复时间:2024-09-24(海穗集团)


一个文明的海安人,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垃圾桶问题,前期物业将该处垃圾桶转移重新设置位置,小区多数业主反对。公安、城管、村居等部门多次协调,但业主仍自行将垃圾桶运回,物业只能安排人员加强巡查和保洁,并提醒业主垃圾要入桶,共同维护好小区环境卫生;关于您反映的绿化问题,物业巡查发现后立即进行沟通制止,制止无效后报公安等职能部门处理,物业跟踪。如有疑问,可致电小区物业:13951384990。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海安海穗集团
2024年9月24日
10
葛先生

二里龙须花苑二期小区里有可疑人员在拉车门,希望有关部门重视一下。



诉求时间:2024-09-22

派发时间:2024-09-22(海安市公安局、高新区)
签收时间:2024-09-23(海安市公安局、海穗集团)
答复时间:2024-09-24(海安市公安局、海穗集团)


葛先生,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答复如下:

如再有警情的情况,请及时报警,公安将进一步处置。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海安市公安局
2024年9月24日

葛先生,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答复如下:

龙须花苑二期是联排别墅,实行开放式管理,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物业已通过业主群、在公共区域张贴提示等形式,提醒业主人离车锁,贵重物品妥善保管,同时安排人员加强巡查,业主如发现异常可报警处置。如有疑问,可致电小区物业:15006279682。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海安海穗集团
2024年9月24日
11
陆先生

桃李名筑8号楼2单元某业主,将家里中央空调外机从设备平台移出,违章加装在悬空金属支架上方,存在一定安全隐患。此空调外机距离相邻业主东房间窗户的距离未达到国家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空调器安装规范》(GB17790-2008GB)5.8.4.2中,空调器额定制冷量大于4.5kw的为4m规定。距离较近,运行时亦必然产生振动、噪音及气流等不利影响,超出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容忍义务。


诉求时间:2024-09-19

派发时间:2024-09-19(高新区、海安市城管局)
签收时间:2024-09-19(海安市城管局)
             2024-09-19(海安街道闸东社区)
申请退回:2024-09-20(海安市城管局:住宅小区内部业主的空调外机悬挂,执法大队没有调处依据。)
答复时间:2024-09-24(海安街道闸东社区)


陆先生,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答复如下:

该房屋为精装修房屋,空调外装为开发商行为,9月21日社区组织双方当事人在桃李名筑物业调解,双方未能达成共识。9月22日空调售后到场进行查看,所产的噪音值在正常范围内,为邻里和谐,空调厂家对该空调外机进行隔音和减震处理。如有疑问,可致电闸东社区:0513-88863554。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海安街道闸东社区
2024年9月24日
12

苏中天澜湾3幢占用绿化的事情之前就有人提过,我看到有回复说会处理,结果现在也没看到物业或者社区去解决,反而更严重了,不仅占用绿化晒衣服、种花草,都直接自己铺路,可以往外走了,希望有关部门帮忙监督,是什么原因一直不解决,业主投诉物业没用。



诉求时间:2024-09-18

派发时间:2024-09-18(海安市城管局、高新区)
签收时间:2024-09-18(海安市城管局、海安街道西楹社区)
答复时间:2024-09-23(海安街道西楹社区)
               2024-09-25(海安市城管局)
风,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答复如下:

经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3号楼确有部分业主擅自占用小区公共绿地,给其他业主的生活环境带来了一定影响。为了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经了解,小区物业已联系律师准备相关起诉材料,准备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其恢复绿化原状。后续,我局将持续跟进并督促物业做好小区绿化管护工作。如有疑问,可致电海安市城市管理局:0513-88906152。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海安市城管局
2024年9月25日

风,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答复如下:

小区物业、社区、城管一直在和相关人员做沟通协调工作,但是多次处理后又死灰复燃。现小区物业准备通过法院进行起诉。如有疑问,可致电西楹社区:0513-81800082。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海安街道西楹社区
2024年9月23日
13
尊元里问题

1.现在是台风大雨频发季节,遇到这种天气光靠一扇推拉门根本就挡不住雨水,并且已经造成室内墙体受潮脱碱,地板进水。2.如果借助工具,可以通过露台一层一层的往上爬,进入业主家中轻而易举实施盗窃,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物业的说法是必须等小区内6栋楼所有业主全部入住才可能封露台。那么现在已经入住的业主怎么办。我们现在强烈要求封露台。

诉求时间:2024-09-19

派发时间:2024-09-19(高新区、海安市城管局)
签收时间:2024-09-19(高新区、海安市城管局)
申请退回:2024-09-19(高新区:不属于受理中心范畴,申请退回。)
答复时间:2024-09-25(海安市城管局)
尊元里问题,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答复如下:

根据住建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未经批准,装修时不得改变住宅外立面,封闭露台应当经规划部门批准。如有疑问,可致电城市管理局:0513-80680290。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海安市城管局
2024年9月25日
14

金石翡丽郡前期物业服务卫生标准为0.28,为五级标准,应当根据五级标准提供服务。购房合同中物业收费为1.8,与城管、物价备案价格一致,均为1.8。该小区入住至今,开发商或者物业均未在每楼层设置垃圾桶,望处理。

诉求时间:2024-09-19
派发时间:2024-09-19(开发区、海安市城管局)
签收时间:2024-09-19(开发区、海安市城管局)
申请退回:2024-09-19(开发区:关于投诉小区物业的问题,建议物业公司主管部门牵头核查处置。)
答复时间:2024-09-25(海安市城管局)
郡,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答复如下:

该小区当初规划设计未设置楼层垃圾收集点,小区交付后,为解决业主生活垃圾问题,物业公司在每幢楼地面单元前、小区地下室楼栋单元前,均增加了生活垃圾桶。我局已经要求物业公司加大巡查力度,每日定时定点清运,维护小区的环境卫生整洁。如有疑问,可致电城市管理局:0513-80680290。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海安市城管局
2024年9月25日
15
土豆丝

如意佳园小区11号楼一单元某住户目前进行装修,私自把北边卫生间和厨房外墙敲了,改变了整体结构,存在安全隐患,此举是否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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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时间:2024-09-21

派发时间:2024-09-21(海安市城管局)
签收时间:2024-09-22(海安市城管局)
答复时间:2024-09-24(海安市城管局)
土豆丝,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答复如下:

经核查,该户卫生间和厨房北侧存在设备平台,宽度约0.5米,该户在装修时,拆除了卫生间、厨房与北设备平台之间的墙体。在收到相关诉求后,我局于9月21日联合小区物业现场叫停施工,后期我局将函请住建部门安排人员现场勘查,结合勘查意见进行下一步处置。如有疑问,可致电海安市城市管理局:0513-88906159。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海安市城管局
2024年9月24日
16
花花

通榆南路与南海大道交接西南方向化工厂污染排放,作为附近居民,9月18日开始闻到有刺激性气味,怀疑是附近化工厂趁清晨和夜晚偷排有毒气体,普通居民日常生活不可能散发如此大面积刺激性气味。19日晚台风过境,味道特别刺鼻,拨打12345说3-10个工作日处理,这期间的排放对居民造成的伤害怎么处理呢,这种情况不是一次,每次出现向上反映后,隔段时间又会出现类似情况。

诉求时间:2024-09-19

派发时间:2024-09-20(海安市生态环境局)
签收时间:2024-09-20(海安市生态环境局)
答复时间:2024-09-25(海安市生态环境局)
花花,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答复如下:

我局和立发办事处工作人员一起赶到现场进行查看,对化工企业进行逐家检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均正常运行。化工企业均按要求安装有废气在线监控设施(含排口及厂界),调阅企业在线监测数据,未见异常。近期夜间我局多次安排执法人员对化工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进行突击检查,未发现不正常运行现象。我局执法人员将持续关注化工企业在线监控数据,出现异常情况将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核查,发现违法行为一定严肃处理。如有疑问,可致电南通市海安生态环境局:15371703159。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南通市海安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25日
17
江先生

营夏路夏岔北桥向西600米处,长期停放一辆无牌改装的履带车。履带车占据了三分之一路面,导致来往车辆无法正常会车通行。西侧是一个丁字路口,履带车遮挡视线导致往西往南车辆存在盲区,无法及时发现交汇车辆行人。履带车前后无警示标志,车厢也没有反光贴,夜间无法及时发现此车。此车的存在导致该路段极易发生交通事故。请交警部门及时处理该车,还公路通畅,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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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时间:2024-09-18

派发时间:2024-09-18(海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签收时间:2024-09-18(海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答复时间:2024-09-24(海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江先生,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答复如下:

雅周交警中队已经跟车主取得联系,车子已及时开走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海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4年9月24日
18
普济

2024年7月29日19点20分左右,驾驶二轮电动自行车(新204国道)由南向北行驶至新通扬运河大桥地段时,所驾车辆前部与一辆由北向南快速逆向行驶的三轮电动车发生碰撞,致使本人跌倒受伤,车辆受损。事故发生后,对方三轮电动车驾驶人驾车逃离现场,后经公安机关侦查,未能查获肇事的驾驶人及车辆,本人无责任!

诉求时间:2024-09-19

派发时间:2024-09-19(海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签收时间:2024-09-19(海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答复时间:2024-09-24(海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普济,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答复如下:

首先,对您遭遇的这一事件表示深切的同情和关切。在接到您的报警后,我们的交警第一时间到达了现场进行处置。由于当时天黑,确实给调查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但我们并没有放弃对肇事逃逸人员的追查。目前,我们已经启动了相关的调查程序,通过调取周边的监控录像、走访现场目击者等方式,全力寻找肇事逃逸的电动三轮车及驾驶人,但尚未获取相关有价值的线索。我们会持续加大调查力度,不放过任何线索,尽快将肇事逃逸人员绳之以法,为您讨回公道。以上内容已电话联系您进行了解释。如有疑问,可致电高新区交警中队:0513-88780198。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海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4年9月24日
来源:海安社会工作与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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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手 发表于 2024-9-26 10:22:35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IANA
学习了,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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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小明 发表于 2024-9-26 10:42:47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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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把刀 发表于 2024-9-26 11:02:59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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