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出小区时因闸门关闭而受伤,是物业公司疏于管理,还是业主自己不小心?为弄清事实真相,切实化解纠纷,6月12日下午,海安法院高新区人民法庭走进该小区开展巡回审判,现场审理了这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储某系某小区业主。2023年某日,储某骑车从小区北门离开时因闸门突然关闭导致受伤,事故造成其左桡骨骨折,产生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事后,储某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组织协调,双方各执一词
高新区法庭副庭长、案件承办法官顾进接手案件后组织双方协调。储某认为,物业公司选用的闸门在关闭前毫无征兆,存在安全隐患,且物业公司疏于管理,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其应当赔偿因本起事故造成的全部损失;物业公司认为,在合理使用的情况下,闸门没有安全隐患,储某作为小区业主,在明知闸门到一定时间后就会自动闭合的情况下,仍然强行闯入,应当承担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故拒绝赔偿。因双方对于责任划分争议较大,协调工作暂时搁置。
实地调查,了解事故原因
闸门到底存不存在安全隐患?为顺利推进案件进程,顾进决定召集双方当事人到事故发生地点进行调查测试。原告储某还结合监控视频向大家模拟还原了事故发生经过。经查,小区北门非机动车出入口设有入口、出口两个闸门,均由加厚钢材制作而成,入口闸门需要进行刷脸验证才能开启,而出口闸门仅需行人或非机动车在出口闸门前停留片刻,待感应后即开启。演示过程中,双方都认识到本起事故并非单独一方的责任,情绪有所缓和,为案件的后续解决打下了坚实基础。现场调解,双方“冰释前嫌”
随后,顾进便就近在物业公司会议室开展了“巡回审判”。庭审中,双方对本起事故的发生原因有了新的认识,在法官再次征询调解意向后,均同意调解。顾进“趁热打铁”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从业主与物业服务人的相互依存关系、邻里和睦等角度进行悉心劝导。最终,业主与物业公司“各退一步”,就本案赔偿达成一致意见,双方误会消除,握手言和。期间,法庭工作人员还就如何加强小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与物业公司负责人交换了意见。“谢谢法官将调解安排在小区里,在熟悉的环境中,我能更加充分地表达自己的诉求,不仅妥善解决了这个案子,还将业主与物业公司的其他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中,收获满满!”“这件事本来也是小区内部的小小矛盾,不出小区就将纠纷化解,切实减轻了我们的诉累,谢谢你们!”事后,双方当事人对本案“接地气”的处理方式均给予高度评价。采取“走出去”的方式,将司法审判送到群众“家门口”,促进矛盾纠纷就地化解,这是高新区法庭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的生动实践。接下来,高新区法庭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巡回审判工作,将司法服务的“毛细血管”向一线延伸,用“有力量、明是非、显温度”的能动履职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新期待。
来源:海安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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