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逾期不检验
无法及时发现机动车制动、转向、灯光等安全系统存在的问题不能及时保养和维修
“带病车”上路行驶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不仅给广大群众生命财产造成损失而且影响社会安定和谐
2024年5月14日15时21分左右,李某驾驶苏H***53轻型普通货车沿通海北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海安市角斜镇海港村十七组一交叉路口,遇有杨某驾驶自行车由南向北行驶亦经该路口,李某所驾车辆右前部与杨某自行车左侧发生碰撞,致杨某跌倒受伤,两车受损。
本起事故中,李某①驾驶未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且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②在限速路段超速行驶,对路面情况观察不够,采取措施不力,未能安全驾驶;杨某驾驶自行车行经交叉路口,未让优先通行车辆先行。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八条第四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四)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车辆逾期未检验后果很严重
01车辆强制报废连续三个周期未年检车辆属报废车辆,驾驶报废车辆上路,交警部门一经查实,将依法吊销驾驶人的驾驶证。02交警有权扣车罚款扣分未年检车辆上路一经查实,交警部门将暂扣机动车,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驾驶员给予200元以下罚款并记3分的处罚。对没买交强险上路行驶的车辆,交警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并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并处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03 出事故保险不赔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未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车辆上路,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有理由拒赔,所有损失由车主自行承担。道路千万条
安全第一条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机动车辆要按时年检保证车辆行驶安全行经路口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确保安全后方可通过路口
来源:海安公安微警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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