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醉驾去顶包 不会真的有人以为 用这种“狸猫换太子”的小把戏 就能逃避法律责任吧? 如果正在看本文的你也有同样想法 请你立马放弃!
2025年5月10日22时46分左右,段某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沿海安市城东镇姚池路由东向西行驶至韩洋澳联广场销售中心门前地段时,所驾车右侧与步行横过姚池路的许某发生碰撞,致许某受伤。
事故发生后,段某继续驾车沿姚池路向西行驶至距离现场约500米处停车,段某打电话给小型轿车车主邵某,让邵某到现场顶包,后邵某为段某顶包并在交警现场开具的强制措施凭证上签字确认。
处警民警到达中队后,经调取监控视频发现实际驾驶人为段某,当晚23时45分左右,执勤民警通过电话通知段某、邵某到海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开发区中队接受调查。次日凌晨0时7分,中队民警对段某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106mg/100mL,后经检测,在段某的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其含量为88.8mg/100mL,超过醉酒驾驶临界值标准。交警提示:“顶包”这种忙,帮不得!酒后驾驶就是拿生命在冒险 为逃避责任而找人顶包 更是不仁不义、漠视法律之举
真正的朋友应该互相监督 在对方触犯法律底线之前 及时制止,防患未然 千万不要“赔了夫人又折兵” 既没“保住”朋友 还把自己“折了”进去
来源:海安公安微警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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