蜗牛快跑吧 发表于 2024-6-23 10:57:31

曝光!抢了时间,丢了安全!

心存侥幸闯红灯既赢不了“快”也换不来安全带给驾驶人的只能是危险……▼▼▼▼▼▼交通事故案例警示

2024年6月9日17时44分左右,苏某驾驶电动自行车由东向西行驶至海安市李堡镇人民路与广达路交叉路口时,遇有卢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由西向东左转弯向北行驶,苏某所驾车辆左侧与卢某所驾车辆前部发生碰撞,致苏某跌倒受伤,两车受损。当事人苏某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闯红灯),负全部责任,当事人卢某无责任。
海安公安交警
曝光一批电动车闯红灯的交通违法行为希望大家能够引以为戒
违法地点:黄海大道通榆路路口违法时间:2024年6月13日
违法地点:黄海大道宁海路路口违法时间:2024年6月14日
违法地点:长江路永安路路口违法时间:2024年6月14日
违法地点:高庄路中坝路路口违法时间:2024年6月14日
违法地点:黄海大道中坝路路口违法时间:2024年6月14日
违法地点:黄海大道镇南路路口违法时间:2024年6月14日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红灯很短 余生很长为了自己与他人的安全
请广大市民一定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来源:海安公安微警务

潇湘夜雨 发表于 2024-6-23 11:27:04

不错,支持下楼主

改改 发表于 2024-6-23 12:43:29

没看完~~~~~~ 先顶,好同志

瞎眼驴 发表于 2024-6-23 14:08:05

相当不错,感谢无私分享精神!

恋上水的鱼 发表于 2024-6-23 15:57:13

真是 收益 匪浅

坏坏123 发表于 2024-6-23 18:05:56

好帖,来顶下

峥嵘岁月 发表于 2024-6-23 18:38:05

帮你顶下哈!!

小乾隆 发表于 2024-6-23 19:18:17

难得一见的好帖

咱老百姓 发表于 2024-6-23 19:54:26

找到好贴不容易,我顶你了,谢了

止于至善 发表于 2024-6-23 20:18:32

相当不错,感谢无私分享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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