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3165|回复: 4

海安人注意!都要赔!住2楼以上的都看看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3-9-8 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苏 来自 江苏南通
近日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有关高空坠物致伤索赔案半块红砖从天而降砸中76岁老人法院判决楼上近30户居民按份承担90%的补偿责任共计赔付19932.14元
案情回顾

: r' G8 x* W% r$ ^3 I% w: c/ D  E( q! K
南昌市民老陆今年76岁。某天,他正在小区楼下洗水桶时,突然有半块红砖从天而降,砸中了他的脸颊,导致其脸部骨折。

1 c' `. Y& |& u# l0 w
其家人第一时间进行了报警,通过调查、走访,警方最终基本排除了人为作案可能。
+ d8 S  m7 y# V% k7 k0 R& q
在此次事件中,老陆治疗共计花费2万多元。警方也未查明实际侵权人。最终,老陆将小区物业公司和该单元楼四楼以上全部业主诉至法院。

! F0 p- C( h2 D2 p
法院审理
, C0 L4 K5 ~% [
法院审理认为,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7 |: ?6 B' I# n
因此,老陆起诉了物业公司和近30户可能侵权的邻居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最终,法院判决物业公司对老陆的损失承担10%的赔偿责任共计2214.68元,这近30户邻居按份承担了90%的补偿责任共计19932.14元
+ F# z' n) p" k
法官说法

2 L; A8 u1 N  Z/ R
该案判决后,老陆的部分邻居始终无法释怀。但事实上,他们也无法证明自己没有侵权。如果可能侵权的人,有证据证明自己没有侵权可能,可以免除补偿责任。

: z) ~: i1 a/ B! r& G5 k
法院提醒

4 L0 Q0 `. p+ t/ {2 g: u' v
根据最高法曾发布的《高空坠物伤人案件趋势和特点》的报告显示,近三成的高空坠物民事案件,会出现直接导致人员伤亡的严重后果,其中有人员死亡的案件接近两成。

# Y2 U. _" T2 i从2021年3月1日开始高空抛物罪作为刑事犯罪正式入刑
/ N  i/ H# p2 U/ S) {4 R a60d42733228d46fd66d2873b4b85109.jpg ! s. H! ?8 I; u. c8 j0 m
虽说2楼、3楼等属于比较低的楼层但仍属于“高空抛物罪”的认定范畴且在找不到侵权责任人时$ f% S1 ]  g1 ~: J' G9 X( C
2楼以上业主都可能成为被告方
请大家约束好自己的行为
7 i0 a; H& j8 P( k% n& _& {% b
防止高空坠物的发生
既是为了别人,更是为了自己
6 j9 T" o, v% J5 z/ c% M来源:南昌晚报、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9 R' ]6 J- F# U+ |6 S
打赏鼓励一下!
发表于 2023-9-9 17:0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美国 来自 美国
不错支持楼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9-12 04:0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美国 来自 美国
路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9-14 14:0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美国 来自 美国
顶一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9-16 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韩国 来自 韩国
好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