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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海安!醉驾!逃逸!这事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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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6 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苏 来自 江苏南通
发生交通事故后
驾驶人必须第一时间报警
但仍有驾驶人在事发之后心存侥幸
以为可以逍遥法外
殊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肇事逃逸终难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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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1时58分左右,海安公安交警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海安市中坝路唐家巷麦克风门前,一辆小型轿车驶出停车泊位时,与停放在右侧泊位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后逃逸。民警随即调取事故路口视频,迅速锁定肇事车辆,并将驾驶人杨某查获。民警依法对杨某抽取血样进行证据固定。后经鉴定,杨某的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其含量为161.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目前,杨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同时将面临吊销驾驶证以及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 m) g3 D7 j  S( o  a8 N"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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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醉驾不仅是对自己生命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的不负责,更是在挑战法律的底线。海安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不论在何时何地,都要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来源:海安公安微警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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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6 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澳门 来自 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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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9 23:0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来自 湖北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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