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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即日起,开放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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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20 10: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苏
11月19日,
记者从江苏省医保局获悉,
江苏省首个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补充衔接的
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江苏医惠保
1号19日起正式开放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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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医惠保1号由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个人自愿参保,面向江苏省所有参保人员,不限参保年龄、健康状况、职业类型等,均可以购买。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通过搜索微信公众号“江苏医惠保1号”进行投保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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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了解到,江苏医惠保1号的主要保障范围有四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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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保障基本医保范围内个人自付的部分。重点保障住院、门特治疗以及使用国家谈判“双通道”药品发生的医保目录内费用,经基本医保保障后个人自付费用较高部分。该项责任年度免赔额1万元,“超过免赔额0至10万元”赔付65%,“超过免赔额10万元以上”赔付77%,最高赔付额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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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保障基本医保保障范围以外的部分。重点保障住院和门特治疗发生的合理且必须的医保目录外个人自费费用,包括医保目录外自费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有效减轻患者医保目录外费用负担。该项责任年度免赔额2万元。“超过免赔额0至10万元”赔付55%,“超过免赔额10万元以上”赔付67%,最高赔付额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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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重特大疾病再保障部分。为切实缓解重特大疾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问题,对经上述两项保障责任保障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再予以赔付(包括免赔额1万元和2万元在内的自付和自费总费用)。该项保障责任免赔额5万元,赔付比例为45%,最高赔付额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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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特殊重特大疾病补充保障责任。产品将根据合同约定,对部分特殊重特大疾病进行补充保障,以进一步减轻相关患者高额费用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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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医惠保1号更加凸显普惠性,不限制既往病史人员参保,且对既往病史的认定也与商业健康险不同,从“病种”认定改为“费用”认定。江苏省医疗保障局一级巡视员相伯伟表示:“比如说,各个统筹地区职工医疗保险享受过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或者城乡居民享受过大病保险的,这部分就认定为既往病史人员。投保以后赔付仅是比非既往病史人员降低10个百分点, 首次投保如果认定为非既往病史人员,今后发生重大疾病,也是按照非既往病史人员同样来进行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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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江苏医惠保1号价格为每年158元,11月19日起已开放预约,预计12月初可进行投保,参保人员可以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结余4000元以上部分,为本人或参加省内基本医保的配偶、父母、子女购买,2021年的集中投保期至明年2月28日。今后每年四季度为集中投保期,购买后次年1月1日起按规定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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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扬子晚报、紫牛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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