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从9月9日开始,海安市教育局联合公安、纪委、人社、消防、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出击,对明珠城一带的无证、手续不齐的教育培训机构(学校)、各种学科辅导班进行查处。对于问题严重的,现场办公直接关停与取缔,并对招牌进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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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执法检查旨在对前期排查中有证有照、有证无照、有照无证、以及未取得办学许可证、拒不整改的非法校外培训机构进行“精准”治理。在联合执法现场,教育局、市场监管局、公安、消防大队、物价局、城管局等部门按照教育部办公厅最新整治通知,要求其立即限期整改、停止招生办学,同时拆除了相关违法广告和非法宣传标识。 ; L* y* w) t4 `#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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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期,市教育局将牵头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并对执法情况进行及时调度和认真总结,确保形成齐抓共管合力,促进有效整改、规范办学,进一步保障受教育者合法权益,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
+ v- ]5 x- G) p' t这些要知道 教育部最新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近日发布通知,要求坚决查处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问题。 通知明确,要把准变异形态。对不符合合规性要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科类培训行为,应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1. 违反培训主体有关规定,证照不全的机构或个人,以咨询、文化传播、“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2. 违反培训人员有关规定,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开展有偿补课。 3. 违反培训时间有关规定,通过“直播变录播”等方式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4. 违反培训地点有关规定,组织异地培训,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化整为零在登记场所之外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学科类培训。 5. 违反培训内容有关规定,以游学、研学、夏令营、思维素养、国学素养等名义,或者在科技、体育、文化艺术等非学科类培训中,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6. 违反培训方式有关规定,线下机构通过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违规开展线上学科类培训。 7. 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 对于整治校外培训机构的事情,你怎么看?评论区一起聊聊别私存! 请放到圈子里, 给你的朋友也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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