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时常在路上能看到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的场景,有的载孩子,有的载成人,还有的载成人和小孩。 电动车违法载人其实很危险:不仅导致车辆自重的增加,同时会加大刹车惯性,使得刹车距离延长。比如单骑者1米内可刹住车,而增加车身重量的时候,就会延长到2米甚至是更远的距离才能刹住车。这样不仅危害大,事故发生几率也会加大。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极易造成驾乘人员受到严重的伤害,对于没有任何自我防护能力的孩子更是危险。 那么 关于电动自行车载人 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 ▼ 《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只准搭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的人员。搭载学龄前儿童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十二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或者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 根据《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其他通行规定的,处以二十元罚款。 。 安全提醒 驾驶电动自行车出行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建议要佩戴安全头盔,保护好自己生命安全,检查刹车是否灵敏。+ J. S5 b$ x }# d1 s
2、电动自行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通行。
6 Q/ p2 W, e% l8 P. k2 m/ P5 D 3、电动自行车要严格按照交通信号灯行驶。) [* p! w3 |; w2 D2 d" n
4、电动自行车横穿机动车道时,应当下车推行。9 G6 u/ B' k# U
5、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与周边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 {1 i4 }0 V1 t) Y1 w8 M 6、电动自行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
: {& c) F* l$ Y- y" Z: ~ 7、电动自行车在城市道路上驾驶时只可搭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儿童,并确保安全。 海安交警提醒广大非机动车驾驶人:电动自行车机件质量普遍不高,刹车容易失灵,在骑行时,易发生交通事故。海安交警友情提示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切勿驾驶电动车超速、超载或违规载人。 来源:海安公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