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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自己摔倒的,我却担了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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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自己摔倒的,我却担了责...

发表于 2025-12-15 09:26:32 只看大图 阅读模式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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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自己摔倒的
我根本没有撞到她
为什么我还要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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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4日上午,吴某驾驶小型轿车在路口右转弯时,遇有于某驾驶电动两轮车欲直行通过路口,于某为避让吴某所驾车急刹发生侧滑,致于某跌倒受伤,电动两轮车受损。

本事故中,吴某驾驶小型轿车右转未让直行车辆先行,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于某驾车对路面情况疏于观察,遇情况处置不当,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Q:小型轿车在事故中为什么承担责任? 640?wx_fmt=jpeg&from=appmsg#imgIndex=7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交通管理法规研究部副主任 黄金在事故发生的时候,没有发生物理的碰撞,但是造成了一定的损害结果,这样根据实际情况来说,也有可能构成道交法上所说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如果你的行为引发了事故,或者你本身的行为就是违法的,你就要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Q:发生无接触交通事故后如何处理?

发生无接触交通事故,应保留证据积极处理。如果明知自己的行为引发了交通事故,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可能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五)项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五)“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在无接触交通事故中,占道超车、随意掉头、随意变道、未按规定让行、违停、乱用远光灯这些违法行为是造成事故发生率最高的几个交通违法行为。一旦这些成为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无论车辆有无发生碰撞,都要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部分内容来自央广网)
来源:海安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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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的秋 发表于 前天 09:33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学习了,不错,讲的太有道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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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于至善 发表于 前天 09:53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INNA
LZ说的很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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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是一种苦茶 发表于 前天 10:13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不错不错,很好哦
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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