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理论测试、面试、体检和政治审查等程序,拟录用下列40人为海安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现予以公示。 顾宇铖、冯陈成、张津华、杨洋、韦凯、缪国静、于丁飞、杨世凡、李文俊、马守东、张诚、解辰旻、陈旭东、王航成、徐磊(女)、刘鹏程、王荣业、王宇、章树雨、仲承呈(女)、宋纪龙、钱睿、刘群、朱宇凡、刘鹏飞、仲嘉伟、刘成龙、李埕 (女)、杨亚顺、于霞(女)、徐雯雯(女)、张浩、陈驰军、宋海晨、张陈、韩鹏、陆斌、杨轩、周启、夏磊 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6日,对公示对象有何反映,请于公示期间与海安市公安局机关纪委联系,联系电话:0513--88968595。
海安市公安局 2024年12月30日 来源:海安公安微警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