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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暖江海,助学圆梦!6月23日,南通市总工会2026年“江海助学”活动暖心开启。即日起至7月20日,市区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可向基层工会递交助学申请,逐级审核后由市总工会最终认定资助资格。请符合条件的职工家庭积极咨询、抓紧申报! 助学对象 1.南通市总工会在档困难职工家庭子女; 3.家庭(申请人及其配偶和子女)人均收入在市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以内,供养2个及以上国内公立全日制学历教育、学龄前教育家庭成员的职工家庭子女。 助学对象需为南通市区户籍,非南通市区户籍申请人须本人及配偶均在南通市区务工(单亲家庭除外)、子女在南通市区上学(高等教育阶段除外)。
助学标准 01 深度困难职工子女助学标准 高等教育阶段(大专及以上)学生每生每年7500元;高中(中职)阶段学生和接受特殊教育的残疾儿童每生每年6000元;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生每年3000元;幼儿园小班及以上学生每生每年3000元。 02 相对困难职工子女助学标准 高等教育阶段(大专及以上)学生每生每年7000元;高中(中职)阶段学生和接受特殊教育的残疾儿童每生每年5500元;义务教育阶学生每生每年3000元;幼儿园小班及以上学生每生每年3000元。 03 意外致困、非在档困难职工子女助学标准 高等教育阶段(大专及以上)学生每生每年6500元;高中(中职)阶段学生和接受特殊教育的残疾儿童每生每年5000元;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生每年2500元;幼儿园小班及以上学生每生每年2500元。 如有以下情况不符合申报要求:
1. 在城镇拥有两套以上住房或拥有两套住房且名下有别墅及办公楼、厂房、酒店式公寓等非居住类房屋的; 2. 拥有新车购置价超过15万元的机动车辆的; 3. 名下有企业或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 4. 子女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或自费出国留学的; 5. 职工家庭成员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正常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或者从事生产劳动的; 6. 拒绝签订申请救助职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或拒绝配合进行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的; 7. 上级工会和地方政府规定的其他不予救助的情形。
85500110、59002655 工作日 9 : 00—11 : 30,13 : 30—17 : 30 来源:南通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