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17日上午8时许 交管一大队接110指挥中心指令 群众举报车牌号为苏F02***的 小型轿车驾驶员涉嫌酒后驾车 接警后,民警迅速行动 在崇川区跃龙路(桃坞路至青年路段)启秀中学门口 民警成功将该嫌疑车辆拦截
民警现场对驾驶人骆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高达145mg/100ml。随后进行的血液检测进一步确认,骆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63.7mg/100ml,远超醉驾标准。骆某因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被警方依法立案侦查。
经后续调查了解,骆某的醉驾行为源于侥幸心理作祟。原来,骆某于事发当日凌晨与朋友吃宵夜时已有少量饮酒。宵夜结束后意犹未尽,又步行至附近酒吧继续饮酒,直至清晨准备回家。此时,骆某明知自己大量饮酒,却因一时未找到代驾,便铤而走险,抱着“清晨可能没人查”、“距离不远”的侥幸心理,自行驾车回家。然而法网恢恢,其违法行为很快被路面执勤民警查获。 目前,骆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 已被依法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等待骆某的,必将是法律的严厉惩处! ▼
南通交警将持续保持 对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的高压严管态势 全天候、全覆盖开展查处行动 请广大驾驶人务必 敬畏法律、珍爱生命、杜绝酒驾 来源:南通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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