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飞的梦 发表于 2024-6-12 10:56:21

新房还没入住就被污水浸泡,开发商和物业谁担责?


新买的房子还没入住就在污水里泡坏了这可把业主王某急坏了当他发现“元凶”居然是卡在管道里的啤酒瓶时愤而起诉,要求开发商和物业公司赔偿
一起来看法院如何判决基本案情
王某向海门某开发公司购买了一套房屋,此后一直闲置未入住。一天,王某接到物业公司电话,告知其房屋内严重漏水,且渗漏到了楼下住户家。王某和物业公司到现场查看,发现家中全部被污水浸泡,卫生间地漏污水反涌并漫延至走道、卧室、客厅等已有多日。经初步判断,是该单元主污水管道堵塞导致,但无法排查到具体位置。在物业公司协助下,王某进行了清理。此后,类似情况再次出现,经彻底排查,发现墙内污水主管道与分管道之间有啤酒瓶等杂物。通过砸墙,主管道内堵塞物最终被取了出来,但由于长时间浸泡,王某的房屋遍地都是污水残渣,地板、墙面多处拱起、变形、发霉,需要重做和更换。因沟通协调未果,王某向海门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及物业公司共同赔偿各项损失合计23万余元。法院审理
审理中,物业公司认为,案涉房屋仍在质保期,卫生间支管的维修责任在于开发商,作为物业公司其仅对排污主管道存在定期进行疏通和维护义务,且已经履行了服务义务。海门法院经审理认为,业主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业主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请求其承担民事责任。该案中,王某所购房屋遭污水浸泡,系房屋建设时啤酒瓶掉落管道造成堵塞引发,海门某开发公司作为案涉房屋的建设单位,应当对王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物业公司所承担的职责主要包括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该案中,案涉房屋的反涌污水并非因物业公司未尽管理职责造成,故对王某主张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不予支持。根据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以及案涉房屋因浸泡无法入住、进行必要清理的事实,法院判决对王某主张的各项损失支持6万余元。来源:海门法院

小鬼当家 发表于 2024-6-12 14:13:09

路过,支持一下啦

斯文叫兽 发表于 2024-6-12 16:00:22

不错不错,很好哦

黑白无常 发表于 2024-6-12 16:25:33

相当不错,感谢无私分享精神!

飞天 发表于 2024-6-12 16:50:23

:lol不错

诗落的衣角 发表于 2024-6-12 17:22:57

谢谢楼主,共同发展

裙带菜 发表于 2024-6-12 18:03:09

LZ真是人才

幸福是一种苦茶 发表于 2024-6-12 18:23:14

帮你顶下哈!!

小鱼儿 发表于 2024-6-12 19:32:05

我抢、我抢、我抢沙发~

止于至善 发表于 2024-6-12 20:04:15

帮帮顶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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