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手 发表于 2025-3-12 10:06:49

海安公安交警:行人横穿马路被撞,受伤还担责!

一停二看三通过
是行人过马路的正确打开方式
但有的行人为了抢时间、图方便
在未能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横穿马路
加之夜间机动车驾驶人视线差
极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2025年2月8日18时13分许,李某驾驶小型轿车沿海安市雅周镇迎宾路由北向南行驶至钱庄村十二组地段,遇有行人吴某由东向西横过道路步行至该地段发生碰撞,致吴某受伤,车辆受损。
本事故中,李某驾车时对前方路面情况疏于观察;吴某步行横过道路未能确保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夜间出行,行人应尽量穿颜色鲜艳的衣服或者佩戴一些反光的小饰品,也可将手机手电筒打开有规律的晃动,便于车辆驾驶人察觉,牢记“被看见才安全”。机动车驾驶人应注意观察路面情况、保持精神高度集中、时刻注意观察路况、规范使用远近光灯。

事故出于大意
安全源于警惕来源:海安公安微警务

若曦 发表于 2025-3-12 10:18:06

支持一下:lol

风信子 发表于 2025-3-12 10:18:06

路过,学习下

骑猪去上网 发表于 2025-3-12 11:11:56

帮你顶下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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