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上水的鱼 发表于 2024-6-25 10:56:33

诉前保全加速度,给当事人一颗“定心丸”

“法官,我发现被告已经将其名下的房屋挂在中介准备出售了,我担心他转移财产,请你们帮忙马上进行财产保全!” 2024年6月7日,当事人丁某来到海安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窗口,焦急地对工作人员说道。



2018年,张某因购房及开店需要资金周转,向丁某借款四十余万元,并约定于2024年5月30日前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到期后,丁某向张某催要,但张某未能按约还款。期间,丁某发现张某将其名下的房屋挂在中介以待出售,因担心张某恶意转移财产,自己的债权无法得到保证,遂匆忙来到海安法院要求对张某的财产进行诉前保全。
海安法院立案庭法官助理时慧明问清情况后,当场指导丁某通过“微保全”进行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并于当日对丁某的申请材料进行立案审核。为尽快实现保全目的,保证案件审结后能够得到实质性处理,承办法官王林在收案后即对案件进行了审查,在确定丁某的申请符合诉前财产保全的受理条件后,王林第一时间作出准许诉前财产保全裁定,并移送通知执行保全实施部门,联合推进保全进程。6月13日,执行局保全团队根据丁某提供的财产线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完成了对被告银行账户的查询和资产冻结。
“时法官,太感谢你们了,幸好你们及时帮我进行了诉前财产保全,给了我们一颗定心丸。”当事人丁某说。
诉前保全是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快速高效的诉前保全是海安法院能动履职的剪影之一。海安法院干警始终坚持以“如我在诉”的理念,用专业素养和严谨态度审查每一起保全申请,灵活运用诉前调解和保全措施,推动诉前保全、登记立案、诉调对接等工作有机衔接,力争“以保促调”“以保促执”,助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来源:海安市人民法院

蒙娜丽莎的微笑 发表于 2024-6-25 11:22:02

LZ真是人才

瞎眼驴 发表于 2024-6-25 11:46:09

我是个凑数的。。。

仙仙郡主 发表于 2024-6-25 14:51:13

LZ说的很不错

敏宝贝 发表于 2024-6-25 15:35:34

不错,支持下楼主

小时候可白了 发表于 2024-6-25 17:48:49

找到好贴不容易,我顶你了,谢了

Suib 发表于 2024-6-25 18:25:04

真是 收益 匪浅

弄月 发表于 2024-6-25 18:57:17

有竞争才有进步嘛

菲菲公主 发表于 2024-6-25 20:22:06

帮你顶下哈!!

费尔 发表于 2024-6-25 20:46:37

谢谢楼主,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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